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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士与某类法则深度融合,甚至 “以身合道”,自身成为法则的一部分(如 “时间圣人” 即时间法则的化身)。
表现:法则之力达到极致,可改写局部规则。例如,合道 “死亡法则” 者,目光所及之处,生灵直接湮灭;合道 “创造法则” 者,能凭空创造万物。
三、法则之力的 “克制与融合”
克制关系:法则间存在天然克制,如 “水之法则” 克制 “火之法则”,“毁灭法则” 克制 “生命法则”。低阶法则遇到高阶法则时,往往被碾压(如 “空间法则” 对 “物质法则” 的绝对压制)。
融合法则:高阶修士可同时掌握多种法则,将其融合成更强的 “复合法则”。例如,“空间 + 时间” 融合为 “时空法则”,能力覆盖时空穿梭、时空囚笼;“金之法则 + 锐金法则” 融合为 “破灭法则”,专攻防御破除。
在修仙界的设定中,法则之力是一种极其重要且神秘的存在。它是划分凡人与仙神的关键标准,也是修仙者们追求的至高目标。
对于那些尚未掌握法则之力的人来说,无论他们的灵力有多么强大,都只能被归类为“凡俗”。这意味着他们虽然在修仙之路上有所成就,但仍然受到世界规则的束缚,无法真正超越平凡。
比如那些处于“仙人期”和“太乙金仙期”的修士,尽管他们已经拥有了强大的实力,但与掌握法则之力的仙神相比,仍有本质上的差距。
然而,一旦修仙者成功掌握了法则之力,他们便踏入了“仙途”,成为了真正的仙神。这些人能够运用法则之力来改变世界,创造奇迹。